拍品名称 |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南路一段170号附棠湖帝景号1栋3单元2楼201号房屋 | ||||
网络询价: 187.4752万元 | 起拍价: 131.2327万元 | 保证金: 10万元 | 加价幅度: 0.3万元 | ||
拍品情况 | 财产所在位置 |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南路一段170号附棠湖帝景号1栋3单元2楼201号 | |||
执行案号 | (2020)川0112执560号 | ||||
优先购买权人 | / | ||||
不动产权证书号 | 双权0355041 | ||||
查封情况 |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首查封 | ||||
拍品所有人 | 被执行人 | ||||
房屋规划用途 | 住宅 | ||||
登记时间 | 2011/05/16 | ||||
房屋建筑面积 | 138.83平方米 | ||||
户型 | 3室2厅2卫 (现状) | ||||
所在楼层/总楼层 | 在2层/共11层 | ||||
装修 | 有装修 | ||||
财产占有情况 | 有人租赁,租赁期限5年,自2017年11月5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止,月租金1800元,年租赁金21600,租金按年缴费。 | ||||
是否负责腾退 | 被执行人承诺腾退 | ||||
钥匙 | 无 | ||||
物业欠费情况 | 有欠费 | ||||
| 提供的文件 | 1、《执行裁定书》 2、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 | |||
拍卖说明 | |||||
1.拍卖对象: 拍卖对象位于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南路一段170号附棠湖帝景号1栋3单元2楼201号,该标的市场价值源于网络询价,本院合议庭根据网络询价结果确定起拍价。 2.税费负担情况:税费金额与被执行人的房屋面积大小、取得方式、初始价格、产权办理时间及竞买人和被执行人的房屋套数等情况有关,可能产生个人所得税、契税、增值税等税费,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了解。标的物过户登记产生的相应税费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,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,买受人凭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领取本院权证转移裁定文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,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,逾期未申请的,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。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水、电、气费、物业费等相关情况,竞买成功后由买受人自行处理,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,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。 3.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,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。 4.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,在参与司法拍卖前,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。对于没有购买意愿,或明知资金不足,无力支付拍卖款,仍与他人激烈竞价、恶意抬高价格,阻止他人正常竞买,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,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、拘留,构成犯罪的,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其他特别说明:无 |